看到別家品牌的產品比自家同類品牌賣得好,就“想歪招”,到處張貼、散髮小廣告,惡意散佈謠言詆毀競爭對手,想把競爭對手“搞臭”,達到讓自家品牌暢銷的目的。近日,商丘市公安局平原分局作出《行政處罰決定書》,商丘市梁園區觀堂鄉一家超市的老闆郭某散佈謠言詆毀“青島啤酒系列”產品,惡意競爭行為非但沒有讓自己的品牌暢銷,經公安機關查實後,結果還被依法處以行政拘留3日。
  事件:散佈小廣告詆毀對手
  今年3月底,商丘市梁園區觀堂鄉等地的街頭出現一些張貼的小廣告,上面是“青島啤酒被日資收購併控股”、“喝青島啤酒就是賣國行為”等惡意詆毀青島啤酒品牌形象的內容,個別不法人員還在街頭散髮這些小廣告,並拿著這些小廣告到當地一些酒店、餐館,向店主宣講傳單上的內容,不讓店主購買青島啤酒。
  “我們送貨的時候看到一輛白色麵包車上滿載××啤酒,車上一名促銷員正向行人和附近餐館發放這種傳單。”商丘市梁園區觀堂鄉青島啤酒的業務員小周(化名)說,他隨後尾隨這名促銷員進入附近一家小餐館,發現這名促銷員正在“游說”店主,聲稱“青島啤酒及嶗山啤酒早就被日本人控股了,喝青島啤酒就是在賣國,只有喝××這樣的國產啤酒才是愛國行為”、“誰賣青島啤酒誰挨打,今年要挨家挨戶砸青島啤酒”等,要求店主買他們銷售的××啤酒。
  小周覺得××啤酒促銷員的這種不正當競爭行為可能會給自己代理的青島啤酒帶來影響,看到這種情況後馬上向公安機關報了警。
  結果:
  幕後黑手被行政拘留
  商丘市公安局平原分局觀堂鄉派出所接到報警後馬上展開了調查,經過調查發現,此次造謠事件的策劃和組織者是商丘市梁園區觀堂鄉一家超市的老闆郭某,他是××啤酒在當地的經銷商。經查實,由於近幾年青島啤酒進入當地市場,使得郭某所經營的××啤酒市場銷售量逐步減少,他就開始想歪招打擊競爭對手。於是他“絞盡腦汁”編造出了“喝青島啤酒就是賣國行為”等謠言,隨後印製了一些傳單,讓工作人員在當地散播。
  今年3月份發佈的《青島啤酒股份有限公司2013年年度報告》,其中“控股股東及實際控制人情況”中明確,其控股股東為“青島啤酒集團有限公司”,實際控制人為“青島市人民政府國有資產監督管理委員會”,是正宗的國資控股企業。
  4月28日,商丘市公安局平原分局查實後,根據《治安管理處罰法》第25條規定,依法對郭某作出了行政拘留3日的處罰。根據相關法律規定,郭某的這種不正當競爭行為除了給對方品牌造成不良影響,也擾亂了當地市場的正常經營秩序。經查實後受害方可以到法院起訴要求被告賠償相應的經濟損失,並通過媒體或其他方式道歉,恢復受害方品牌名譽。
  快評:
  做個止住謠言的“明白人”
  我們常說,“謠言止於智者”,謠言的產生,往往源於一些別有用心之人的惡意編造,但因為人們的信息來源不確切,使得謠言能夠在一定範圍內傳播,往往這樣的沒有事實根據的謠言很難經得起仔細推敲。智者,也就是通常說的“明白人”,聽到傳言會用理性的思維獨立思考判斷,而非輕信妄言。如果每個人都能將謠言扼殺於自己的“嘴”中,那些不確實、不客觀的信息就會停止傳播。
  然而,很多時候,“明白人”往往只是少數,人們往往有著輕信傳言並“廣而告之”的心態,這樣的例子在我們的生活中並不罕見,例如之前“加碘鹽可以防輻射”的謠言惹得大量食鹽脫銷;廣元橘子的一次普通疫情結果被謠言放大,導致全國範圍內的柑橘滯銷,直接經濟損失超過15億元,大量農戶和經銷商遭受嚴重損失……而郭某關於青島啤酒的謠言,若是不能及時澄清,其對青島啤酒企業,以及那些以經營、販賣青島啤酒為生的合法經營者,都可能造成難以估量的損失!
  如今,通訊和網絡的自由度讓一些不負責任的話語、別有用心的言論都可能輕易傳遞,如瘟疫般迅速蔓延,最後成為洪水猛獸,直至淹沒事實真相,左右人的思想和行為,破壞社會的穩定,造成大眾的恐慌。謠言的出現,從側面反映出信息公開的不暢通。用及時、充分的信息公開保障人們的知情權,是遏制謠言的一劑良藥,政府的權威發佈顯然是最有效的一種方法。
  謠言固然破壞力巨大,然而只要多一雙清醒的眼睛,多一顆理智的心,多一些調查和研究,保持獨立的分析和判斷力,每個人都可以成為那個讓謠言終止的“智者”。s一鍵分享到【網絡編輯:鄭國鋒】【打印】【頂部】【關閉】
     (原標題:商丘一超市老闆散佈小廣告造謠詆毀青島啤酒被拘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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